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沙市全域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实施办法》,将按照“示范创建乡镇全域推进、面上其他乡镇集聚推进”的原则,以实现生态美、村庄美、产业美、生活美、风尚美“五美”为目标,面向全市开展以自然村落(屋场)为主体的“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
记者了解到,未来五年,长沙将建设4000个“美丽宜居村庄”,每年建设800个左右。今年全市将建设800个“美丽宜居村庄”,其中,天心区10个、岳麓区40个、开福区10个、雨花区20个、望城区120个、长沙县130个、浏阳市240个、宁乡市230个。
河湖及小微水体水质优良率100%,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100%,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率逾90%,入户道路硬化率100%……全域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长沙出台了考核细则和具体标准。
据了解,美丽宜居村庄申报以所在的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按照市、县、乡合理分担奖补的原则,市级按40万元/个、县级按40万元/个、乡级按10万元/个的标准,对验收合格的美丽宜居村庄进行奖补,全力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刘帅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