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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曝光典型交通违法犯罪案例

春节临近,亲友聚餐少不了小酌几杯,长沙交警今日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犯罪案例,其中就有不少酒后开车以及醉驾受到处罚的。民警提醒,假期家人团聚,饮酒要适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2020年10月13日晚,望城交警在普瑞路金甲冲路口查处了吴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民警调查中发现,吴某军开的是一台网约出租客车,其行为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民警依法对吴某军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0年10月9日凌晨4点多,全某昌开着小车在湘江路橘子洲大桥南匝道口撞上横过马路的行人王某某。事发时,全某昌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且未开车灯,未确保行车安全,王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而事发后全某昌驾车逃离现场,几个小时后被抓获。经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全某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交通肇事罪并有危险驾驶、肇事逃逸情节,全某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终身禁驾。

长沙交警公布的案例中,有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而这些悲剧如果肇事者不那么疏忽大意,忽视安全,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2021年1月,邹某平开着轻型栏板货车沿浏阳市大瑶镇迎宾大道由西往东行驶,因相向车辆灯光照射影响视线,将站在路中间打电话的行人陶某某撞倒,陶某某倒地后又先后被后续戴某、刘某驾驶的车辆连续碾轧,造成陶某某当场死亡及两台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邹某平、戴某、刘某相继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在此次事故中,邹某平驾车会车时遇相向车辆灯光照射引起视觉障碍时,未降低行驶速度又未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且肇事驾车后逃逸,未尽保护现场、救助义务,致行人被后续车辆多次碾轧,其行为已构成肇事逃逸。戴某、刘某夜间驾车均未及时发现路面交通情况,确保安全行驶,且发生二次事故后,没有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也没有及时报警等候交警处理,而是选择驾车逃离现场,也存在违法行为。邹某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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