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4日从长沙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为保证春节期间公共交通运力和正常运营秩序,满足市民节日期间交通出行的需求,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今年春节期间长沙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将加收临时服务费。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节期间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表外加收服务费的函》,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零时至2021年2月13日24时止),长沙市市区(含长沙县)出租汽车在按现行运价标准实行打表计程价格之外,每车次另加收5元服务费。望城、宁乡、浏阳可参照执行(表外加收服务费不得超过5元/车次)。
长沙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会长李晓雷表示,作为行业协会,他们将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加强行业自律和联动检查,切实做好今年春运期间出租车行业的安全运营和规范服务工作,督促市区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规范服务行为,春节期间严禁乱涨价、乱收费,为长沙市民营造安全、规范、便捷的出行环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李智深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