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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野猪肉口味蛇 宁乡一餐馆被罚10万元

2020年湖南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首批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0日,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接宁乡市森林公安局移送线索,该局在侦办杨某涉嫌非法狩猎案过程中,发现本市巷子口镇桥头美食城有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非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在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从巷子口镇附近的农民手中,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野猪、田毛猪、蛇制作成菜肴销售给顾客。在此期间,当事人共计销售24份野猪肉、4份蛇、1份田毛猪,货值金额合计5381元。宁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981元,罚款100000元。

2020年3月12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移送线索,对安化县长塘镇某批发部涉嫌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批发雪天加碘盐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19年11月15日从某盐业公司以36元/袋的价格,采购7吨雪天加碘盐,共350袋(每袋50包,每包400克),进货金额共计12600元。2019年11月20日,当事人以38元/袋的价格对外批发250袋共5吨,获利500元,销售额共计9500元。益阳市安化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30000元。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广大群众如发现有相关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永涛 周闯 杨婷婷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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