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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厨余垃圾收集占比已超过10%

今年10月1日起《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距今已有2个月。记者今日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截至11月30日统计,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已累计下达责令整改740余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260余起。

两月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260余起

11月20日,长沙市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黑石铺中队执法人员在辖区怡和山庄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小区生活垃圾在清运过程中,将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按照《条例》规定,长沙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后,对小区湖南健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到执法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当事人承认了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的事实,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改正。

黑石铺中队副中队长吴志安介绍,11月23日,执法队员来到该小区,发现此前发现的问题依旧存在,再次下达了整改通知。11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垃圾收集点仍然存在垃圾混运的情况,“拒不改正,我们才开了罚单。”

11月27日,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黑石铺城管中队,城管执法人员在宣传教育后,依据《条例》规定,对该物业公司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长沙市城管执法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30日,全市累计进行《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五进”宣传宣讲1710余次,周末设点宣传700余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102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740余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260余起。

长沙厨余垃圾收集占比已超过10%

根据最新国家标准,厨余垃圾分为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三类。

对于此类垃圾的分类处置利用,长沙探索出了一套卓有成效的“长沙经验”:餐厨垃圾实行政府特许经营,经专业公司专用车辆上门收集后,运往市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家庭厨余垃圾经居民分类投放、物业或社区保洁分类收集、厨余垃圾收集站(点)分类存储转运后,至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其他厨余垃圾主要是农贸市场果蔬垃圾,采取因地制宜,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就近就地处理,条件不具备的运往市厨余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对比9月、10月和11月的生活垃圾收运数据可以看到,全市厨余垃圾分出量每月增长超过2200吨。”长沙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数据显示,长沙城区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的总量占比从9月的8.33%增长到10月的9.52%,11月已达到10.57%,实现了逐月提升。从进入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输车辆的分类运输情况来看,各区县达标车次均达到99%以上。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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