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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混投混运物业被罚1000元 长沙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200余起

自今年10月1日《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已有2个月时间。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后,长沙“分”景如何?记者今日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截至11月30日统计,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已累计对单位(门店)实施垃圾分类检查10200余家(次),下达责令整改740余起,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260余起。

小区垃圾混投混运,物业被罚1000元

近日,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黑石铺中队执法人员在辖区怡和山庄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检查时发现,小区生活垃圾在清运过程中,将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装混运,并未按照要求进行分类。

按照《条例》规定,长沙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执法人员当场拍照取证后,对小区湖南健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并到执法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当事人承认了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的事实,并表示将积极配合改正。

11月26日下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来到黑石铺城管中队,城管执法人员在宣传教育后,依据《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该物业公司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厨余垃圾收集占比已超过10%

对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来说,实现“其他垃圾”与“厨余垃圾”的“干湿分离”,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因此,在长沙各个居民小区内主要设置的是收集“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的灰色、绿色分类垃圾桶。

“对比9月、10月和11月的生活垃圾收运数据可以看到,全市厨余垃圾分出量每月增长超过2200吨。”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数据显示,长沙城区厨余垃圾在生活垃圾的总量占比从9月的8.33%增长到10月的9.52%,11月已达到10.57%,实现了逐月提升。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项目内,专用转运车正在倾倒生活垃圾。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摄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项目内,专用转运车正在倾倒生活垃圾。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 摄

收集后的厨余垃圾去了哪儿?记者了解到,2019年底,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湿垃圾)处理项目已投产,居民们家中的厨余垃圾,经过分类投放和转运,将来到这座处理厂,经过水、渣分离后,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厌氧发酵,制得的沼气用于发电。剩余废渣通过专用转运车运送至市固废处理场清洁焚烧发电,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利用。“从进入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输车辆的分类运输情况来看,各区县达标车次均达到99%以上。”该负责人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朝昭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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