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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当起了“微商”,收账即发“藏毒图”, 9人被判刑

微信下单、网上支付、到指定地点取货,这种大家熟悉的“微商”经营模式,竟然也被犯罪分子利用到毒品交易上。

12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该院提起公诉的万某、戴某垚等9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一审宣判,万某、戴某垚等9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并处罚金。

以“丢包”方式交易毒品

2000年出生的万某一直没有固定工作。2018年,他在酒吧因为好奇接触毒品大麻,此后不仅自己吸食,还走上贩卖大麻的道路。万某开通一个昵称为“嘀嘀”的微信号,专门用来与毒品交易的上下家联系。万某从上家购买大麻,再通过微信与买家谈好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并收取毒资后,将包好的大麻放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再把藏匿毒品的定位以及周边环境照片发给买家,由买家自行前往提取毒品。他称这种方式为“丢包”。

2019年7月,万某联系小学同学戴某垚,邀请戴某垚帮忙“丢包”,并以免费提供毒品为好处。“我认为这种方式(指“丢包”)是最安全的,双方不见面,也不需要认识,也很难被抓到。”戴某垚为了吸毒,答应了万某。

2019年7月23日,万某将手上有大麻的消息分别告诉吸毒人员张某、李某,并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贩卖10克大麻给张某、贩卖5克大麻给李某。

收取两人的毒资后,万某安排戴某垚“丢包”。戴某垚将毒品藏好后,把藏匿大麻的位置定位、照片发给万某,万某分别再转发给张某、李某,让他们分别到指定地方取“货”。

顺藤摸瓜斩断贩毒链条

“90后”佘某和朋友戴某杰曾在2019年6月25日通过他人从万某手上购买大麻吸食。7月初,佘某从一朋友处尝试吸食1根电子烟,感觉头飘飘的。戴某杰告诉佘某,可以从一个微信昵称“小当家”的人那里购买装有大麻油的“电子烟”。后来,佘某通过快递将“电子烟”邮寄至指定地点的方式多次贩卖“电子烟”。

接到“电子烟”等相关线索后,2019年8月6日至9日,公安民警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先后将万某、戴某垚、佘某、戴某杰以及其他涉案的贩毒人员、吸毒人员抓获。

经查,自2018年12月以来,万某采取同样的交易手段向贩毒人员、吸毒人员贩卖毒品大麻13次,贩卖大麻合计70余克,其中戴某垚帮助万某贩毒参与“丢包”4次,参与贩卖大麻合计38克。

日前,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的万某、戴某垚、佘某、戴某杰、冯某等9人提起公诉。天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万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7000元;判决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戴某壵、戴某杰、冯某等人也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刑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肖绿芳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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