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购房者咨询非长沙户籍个体工商户购房事宜。根据长沙市住建局的回复,已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代替24个月工资流水。另外,个体工商户正常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可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有效依据。
如需通过人才(学历)购房,请提供学历证明、工作证明、24个月工资流水、24个月居住证明及社保在缴证明,进行申请购房。其中24个月工资流水可以凭已满两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凭个税购房的如果纳税人为工商户店名的,则购房申请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其上登记的业主姓名和申请人姓名一致的,认定其个税缴纳凭证有效。正常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可作为购房资格审核有效依据。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靳雪妍 方苏 王菽同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