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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养犬被罚1000元!长沙集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

长沙县警方办理了多起涉犬行政案件,图为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晚报通讯员 盛磊 摄

长沙县警方办理了多起涉犬行政案件,图为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 长沙晚报通讯员 盛磊 摄

养犬者未经许可养犬,且逾期未改正,被罚款且犬只被没收。 警方供图

养犬者未经许可养犬,且逾期未改正,被罚款且犬只被没收。 警方供图

养犬者在小区内遛犬不牵犬绳,被警方罚款200元;另有养犬者在严格管理区未经许可饲养两只犬只,其中还包括禁养犬种,警方责令其改正但逾期不改正,事后被没收犬只并处1000元罚款。7月2日,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通报称,长沙公安机关自6月10日启动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共办理涉犬行政案件37起,养犬者办理养犬许可的数量也有明显增加。

案例 遛狗不牵绳、未经许可养犬均被罚款

6月28日11时许,长沙县泉塘安置小区三期内,长沙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多岁的谢某某在遛犬时未牵犬绳。而就在10天前,谢某某同样因为遛犬未牵犬绳被民警发现。当时,民警向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养犬管理系统内。

警方再次查获后,由于谢某某已具有“拒不改正”情形,按照《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对谢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29日12时许,在长沙县星沙街道牛角冲社区,星沙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时发现,居民王某在小区饲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及一只拉布拉多犬,既未办理养犬许可,也违反了严格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的规定,同时德国牧羊犬还属于禁止在严格管理区内饲养的危险犬只。6月8日,警方曾向王某下达过责令整改通知书,由于王某逾期未整改,警方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没收犬只。

整治 责令整改751起,办理37起行政案件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通报称,自6月10日启动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至7月1日,全市公安机关针对养犬者的违法养犬行为共责令整改751起,办理37起行政案件。

“这些行政案件中,养犬者被罚款或被扣押、没收犬只之前,都曾被警方下达过责令整改通知书,但他们并未按规定整改。”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介绍,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警方第一次查获养犬者遛犬不牵绳,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系统内;第二次查获该养犬者遛狗不牵绳,便可认定其具有“拒不改正”的情形,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还可扣押犬只。

改善 22天审核通过养犬许可3118起

刘卫平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启动后,申办养犬许可的养犬者也明显增多。此前,全市一年多的养犬许可审核通过量为1.1万余起,而此次行动开展以来的22天里,审核通过量为3118起,有时一天的审核通过量超过300起。“如今,规范养犬行为这事也越来越受到大家关注。”接下来,公安部门将继续推进此次整治行动。

警方提醒养犬者,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文明养犬行为,及时办理养犬许可。市民若发现身边有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可通过拨打110进行举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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