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也是权利保障的宣言书。在《民法典》公布之际,本报将推出“人”民法典系列报道,梳理其中的民生关注焦点,结合生动案例,采访法律专家,解读法律硬知识。
在信息化时代,大家在购物、出行、住宿之时都可能用到个人信息,拍照、晒照也是家常便饭,个人信息、肖像权的保护越来越受关注。《民法典》对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之筑起更严密的法律之墙。在现实生活中,《民法典》将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怎样的影响?我们又该注意些什么?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民法典》原文】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闻回放】
从电商平台收集个人信息28万余条
2019年下半年,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接到不少群众反映:经常接到陌生推销电话和短信,对方还能说出自己的名字,他们怀疑自己的信息被泄漏了。高新区公安分局网警调查发现,有人在网络中贩卖公民个人信息。
12月18日,警方在高新区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原来,曹某读大学时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后来在某电商平台工作,由于该平台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方面做得极不规范,于是,曹某通过该平台收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
为了获利,曹某通过网络找到了购买个人信息的买家,以几分钱到一元钱每条不等的价格将这些信息卖给别人。同时,曹某还从别的卖家中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然后转卖赚差价。曹某通过工作的电商平台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和网络渠道买卖公民的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总计28万多条。
【专家解读】
保护意识会更强,信息环境会更安全
“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南道宽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自国介绍,《民法典》加强了对人格权的立法,使其独立成编,而且在人格权编中通过专章对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进行规定。相比以前的法律法规,《民法典》对肖像权的消极权能以及合理使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外延以及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也进行了明确,还增加了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等内容;在个人信息的范围方面,首次将公民个人的电子邮箱地址、行踪信息纳入到法律保护范畴。“相应权利的内容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民法典》对我们实际生活中的热点问题作出了回应。”
张自国认为,在法律意义上,上述变化凸显了《民法典》将人格权置于极为重要位置的价值取向,这符合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要求;在现实意义上,这将更有利于相关案件的处理。比如,在现实生活中,跟踪、偷拍、监听、私闯民宅、拦截他人邮件、发送垃圾广告等现象屡见不鲜,“AI换脸”侵犯肖像权等新状况也已出现。此前,法官难以直接援引具体的法条来判案,《民法典》明确规定之后,这类案件将能得到更好的处理。
“《民法典》施行后,人们会更加注重对人格权的保护。”张自国说,很多人以前面对自己信息泄露等问题,可能因为法律规定不够健全,维权有所顾忌。如今,大家逐渐了解《民法典》后,一旦遇到类似事情,会有更多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人格权利。此外,《民法典》也会让信息环境更为安全。比如,过去有些APP过度收集、处理使用人的个人信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民法典》明确规定之后,这些情况将得到有效抑制。
张自国表示,此前,涉及到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中。《民法典》颁布之后,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更加明确和权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也应进行相应扩展,对侵权人形成震慑,让个人信息保护更好地落到实处。
张自国也提醒大众,在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一方面要有保护自身个人信息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自己行为的边界,防止自己涉入侵犯他人肖像权或者违法使用他人信息的境地。比如,房地产企业在收集到购房人的信息后,不得将个人信息告知或者买卖给第三人,否则可能遭到起诉;教育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等在自己的广告中没有经过授权使用消费者的照片,会因为侵权导致民事诉讼等。
来源:掌上长沙
作者:聂映荣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