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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租减税减负!助民办幼儿园渡难关

“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一点,长沙也正在落实。5月22日,长沙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送出多个帮扶政策“红包”,进一步减轻疫情对长沙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的影响。

民办幼儿园预拨资金5月底前到位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学校(含专修学院,下同)可以享受市、区已出台的减轻疫情影响的系列帮扶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规定将帮扶政策落实到位。各区县(市)应尽快落实民办幼儿园各类应付财政补贴资金,各区县(市)配套的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金尚未拨付的应立即到位。市财政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以2020年1月在园幼儿数为基数,将2020年上半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经费中的生均公用经费进行预拨。各区县(市)按1∶1比例同步配套拨付,预拨资金应在今年5月底之前拨付到位。

适当减免房租,可缓缴社保金

对于目前尚需缴纳房屋租金的普惠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各区县(市)应协调督促开发商(房东)为幼儿园适当减免房租。

《通知》明确,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暂缓期间单位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2020年7月起因经营困难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文件执行,最长可申请缓缴1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从2020年2月起,参加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时间从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5个月;从2020年2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可向参保地医保费征缴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学校的信贷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学校加大信贷支持,合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申请,适当给予贷款展期、延期付息、免收罚息等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协调金融机构合理调整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疫情期间发生的违约还款征信逾期记录。

《通知》还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其中,用电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电网企业对民办幼儿园和培训学校计收电费,统一按到户用电价水平的95%结算,各转供电主体要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王威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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