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汽车消费,国家又出台了最新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9号公告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什么是二手车经销业务?
是指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规定,收购二手车时将其办理过户登记至自己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的行为。
销售额如何确定?
按新政策规定,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新旧政策对比
此前的政策 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按最新政策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征收率由2%下降到了0.5%
举个栗子🌰
某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取得的含税收入103万元。
2020年5月1日前,应缴纳增值税=103÷(1+3%)×2%=2(万元)
5月1日以后,应缴纳增值税=103÷(1+0.5%)×0.5%≈0.51(万元)
发票开具规定
本次公告明确,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规定
纳税人受托代理销售二手车,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1. 受托方不向委托方预付货款;
2. 委托方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3. 受托方按购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贺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