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家园某房屋门口,芙蓉区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 记者 杨昱 摄
本报1月8日讯 “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今日,在长沙市雨花区曙光家园某房屋门口,因屋主拖欠银行贷款而被芙蓉区法院强制腾房。与以往不同的是,查封房屋的不再是纸制的封条,取而代之的是一台电子查封器。了解查封原因,只需扫下二维码便一目了然。
据悉,这是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率先在全国使用电子查封系统。
1月8日10时许,记者跟随芙蓉区法院执行人员来到涉案房屋处,对曹女士家强制腾房。执行人员多次敲门,房屋仍没有动静。当开锁师傅正欲拆锁进屋时,房门打开了。
因曹女士一直拖欠银行24万余元未还,法院在一个月前向其下达腾房公告。
经过沟通,曹女士一家最终同意搬离。很快,法院执法人员在其房门处装上了电子查封器,这是芙蓉区法院在全国首次使用电子封条。
记者看到,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2平方米,上面写有“封”“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警示内容。不同于纸质封条贴在门上,它是固定在门框上的,连带门把手一同包裹在内,要想打开房门,必须先拆除该设备。
“以前使用纸质封条,很容易脱落或是被人为损毁,要追究法律责任也很困难。”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谢丹告诉记者,用上电子封条以后,一旦有人故意破坏,系统会语音提示,拍摄装置也会瞬间启动抓拍,将破坏者的照片及时发送给执行法官,而这些照片将会成为有力证据,便于法院及时抓获破坏者。 “执行案结案后,设备还可以反复使用。”(杨昱 钟建林 谭明)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