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正式施行了,旨在“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质效。
聚焦解决新办难、注销难问题。改税务登记为信息报告,推行新办企业“套餐”,把多次填表、多个流程、多次跑路转化为电子税务局“一键申请”、办税服务厅“一窗出件”。
改税务注销为清税申报,推行 “即办”“承诺办”。
纳税事项办理更优。70种外部门证明类资料不再需要报送,湖南178个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原国地税90多个共有办税事项“一次办”,4个关联事项实行“串联办”,纳税人负担更“轻”、办税时间更“短”。
税收优惠 “清单式”管理。除依法须核准和备案的情形外,纳税人可“自行判断、申报享受、无需报送资料”。
办税渠道进一步拓展。加强电子税务局建设,提高网上办税、自助办税比重,明确通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或自助终端办理事项,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办税渠道。
强化信用监管。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A、B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享受税收优惠、留抵退税等方面提供便利。对C、D级纳税人,在发票供应、退(抵)税办理、出口退税等方面给予约束,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为确保新版规范精准落地,更为方便纳税人查阅使用,税务部门以新版纳服规范为蓝本,修订了《纳税人办税指南》,便利纳税人办税。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贺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