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防办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从明年1月1日起,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将采取竣工联合验收,切实提高验收效率。
竣工联合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已完工,并完成相关专业技术验收检验检测,具备验收条件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各有关部门按“线上办理、信息共享、并联验收、加强指导、限时办结、统一确认”的方式进行联合限时验收。
根据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可通过系统申请联合验收。办理联合验收的事项包括:规划条件核实、建设用地检查核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等。综合窗口统一受理联合验收申请,在长沙市“多规合一”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操作。
方案对竣工联合验收时限和流程进行了规定,竣工联合验收阶段总时限为8个工作日,各参与部门的验收工作在8个工作日内按各自的承诺时限完成资料审查、现场验收和信息共享。(陈焕明)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