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前方路口或路段的车道减少,后方两条或三条车道的车辆需要合并成一条或两条车道,这时候如果没有交通标志引导,各车道的车辆如果没有达成默契,很容易引发交通拥挤、或发生车辆剐擦交通事故。
长沙合流路口交替通行标志 长沙交警提供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秩序,减少车辆争道抢行现象,长沙公安交警在西二环桐梓坡路上行匝道和西二环岳麓大道上行匝道2处合流道路新增了交替通行提醒标识,引导驾驶人按照通行规则,依次交替通行,目前这两处路口正在施工中。至此,长沙拉链式通行路口已达到5处,下一步长沙交警将对全市所有合流路口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需要设置拉链式通行的合流路口进行优化调整。
长沙5处交替通行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因此,在车道减少的路段或路口,遇到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自汇流点开始,按照右道一辆、左道一辆的次序交替驶入,依次通行。民警介绍,右侧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向前行驶进入减少后的车道,本车道后面的机动车应当让另一条车道上的机动车通行,按此类推相邻车道上的车辆交替向前通行,即俗称的“拉链式通行规则”。
目前,长沙交替通行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路况:一是汇流点前方、两侧车道均有车辆;二是汇流点前方无车,两侧车道车辆同时驶入汇流点;三是一侧车道车辆正常行驶,另一侧车道有来车时。这些情况下,车辆均应当按照先右车后左车次序,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在辅道并入主道设置了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标线的,应当按照现场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张洋子 杨哲)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