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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消委发布消费提示:预付式消费不要轻信口头约定

11月18日,长沙市消委就预付式消费发布消费提示: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干洗店、洗车、电影、大型商场等消费场所大多推出了预付费服务,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部分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以及消费者防范意识不够,导致预付式消费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今年以来一些经营者关门“跑路”,给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的时候,要从四个方面防范消费风险。

预付式消费往往以“越多预存,越低折扣”抓住消费者心理,诱惑消费者一次性大额度充值。市消委提示,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地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切勿购买大金额预付卡,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商家关门“跑路”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

市消委提示,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能因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在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往往没有签订合同的意识。市消委提示,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消费者要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说明,对没有合同的或者卡面约定过于简单的,要另行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坚决说“不”;不能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用口头约定代替书面合同,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给维权带来困难。

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管预付款凭据、服务章程、合同等证据,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及时向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投诉,及时维权;一旦发现商家关门“跑路”,可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因预付式消费本质上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如果商家破坏信用关门“跑路”,消费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损失,将不良经营者列入“老赖”名单;如发现经营者故意欺诈、涉嫌诈骗犯罪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周辉霞)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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