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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人当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 长沙4人获得提名奖

9月5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湖南3人上榜。其中,肖光盛、夏昭炎当选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姜开斌与黄群、宋月才一同当选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自2007年9月袁隆平、文花枝、杨怀保被评为第一届全国道德模范以来,全省已有16人(组)当选全国道德模范。

国家税务总局涟源市税务局退休干部肖光盛,28年如一日致力助学帮困,用3个“爱心十年计划”发动近100万人加入爱心大团队,募资800余万元,帮助640余名贫困学生圆梦校园;湖南科技大学退休教师夏昭炎,拿出自己的积蓄辛苦“种文化”,在家乡成立活动中心、开办学校、创立书屋,成为家乡新农村建设的热心人、新观念的倡导者和新乡贤的“代言人”;在国家某重点试验平台出现重大险情的危急时刻,姜开斌与黄群、宋月才三名勇士面对台风和巨浪,挺身而出,勇敢逆行,在进行平台加固作业过程中不幸被巨浪卷入海中,壮烈牺牲。

许志礼、柳维新、周海明、梁菲等4位长沙身边好人,此次获得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7年来,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村民许志礼,坚守当年许下的爱情誓言,不离不弃、精心照顾双下肢瘫痪的妻子;浏阳市永安镇丰裕社区居民柳维新,数十年如一日精心照顾自幼身患疾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姐姐和妹妹,再苦再难从不言弃;长沙市中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周海明(相关报道详见本报6月19日A5版),从1975年至今,12次生死托举,救起12人,保住了13条鲜活的生命;雨花区枫树山小学教师梁菲(相关报道详见本报8月21日A8版),多年来为孤寡老人养老送终,陪伴孤儿成长成才,用自己的言行践行着思政课堂上的道德宣言。

长沙是名副其实的“好人之城”,多年来,长沙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身边好人为榜样,彰显道德力量,“平民偶像”大放异彩,真正做到“一群好人温暖一座城”,把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群众参与的生动实践。截至今日,全市已有4位市民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14位市民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匡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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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获奖者名单(湖南)

全国助人为乐模范

肖光盛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涟源市税务局退休干部

夏昭炎 湖南科技大学退休教师

全国见义勇为模范

姜开斌(与黄群、宋月才一起) 生前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六○研究所国家某重点试验平台机电负责人

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湖南)

周海明   长沙市中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

梁菲(女,瑶族)长沙市雨花区枫树山小学教师

许志礼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村民

柳维新   浏阳市永安镇丰裕社区居民

杨文钦(侗族)、扎西志玛(女,藏族)夫妇 杨文钦系怀化新晃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扎西志玛系怀化新晃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原主任

沧南  湘潭大学离休教师

易冉(女)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组装车间中梁电焊班班长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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