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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租金还“转租”,法院强制“腾房”

租楼经营酒店,欠百万租金不给还将门面转租。最终的结局,只能是被强制“腾房”。8月7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依法展开了腾房行动,将房屋清空后归还给申请执行人。

租楼办酒店

不付租金还当“二房东”

2005年,长沙三良酒店有限公司从芙蓉区东屯渡街道办事处租赁了东方新城2C栋大楼,其中部分楼层用于酒店经营,之后三良酒店又将一楼门面转租他人经营店铺。从2014年开始,由于多种原因三良酒店一直拖欠租金不愿缴纳,至今累计有近百万元。

8月7日早上8点20分,150余名法警在芙蓉区法院集结,之后开赴位于东方新城小区的三良酒店展开强制腾房行动。执行法官介绍,三良酒店与东屯渡街道签订合同后,由于酒店附近的万家丽路从2014年开始进行扩建,三良酒店提出减免一半租金,并一直以此拒缴租金,双方经过交涉没能达成一致,东屯渡街道于是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三良酒店需要补缴近百万元的租金,并且腾空整栋房屋。

“整栋楼7层,一楼有六个门面,包括二楼有一个餐馆,其余都是酒店住房,面积非常大,我们制定了详细的预案。”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说。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芙蓉区法院多次上门,并张贴了腾房公告,被执行人三良酒店于是停止营业,并变卖部分财产配合执行。可在双方发生纠纷期间,三良酒店还将一层门面租赁给了多名经营户,并收取了他们的租金,为此多名经营户一直拒不搬离。

受损经营户可再行维权

记者注意到,除了三良酒店,此次被腾房的还有一楼门面经营户。“三良还欠我的钱,欠我的房租,我还在跟他们打官司。”经营户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

对此,李丁表示,租赁户可以向三良主张赔偿,要求他们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进行赔偿。据了解,此前执行法官已经多次和门面经营户进行沟通,将执行依据解释清楚,并向他们提供了维权的途径。鉴于多名经营户仍未搬离,今天上午,法院组织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强制搬离,清空房屋。

“我们会对室内物品清空,登记造册放在指定地点,限期他们过来领取里面的物品。” 李丁说,经过紧张而细致的工作,至下午3点多,涉案的整栋大楼已基本腾退清空,之后法院将尽快交付申请人。同时执行法官表示,门面经营户可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他提醒承租方,在租房前要多留一个心眼,比如看房产证,向物业、居委会等求证一下,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智芳 钟建林 王孝清 袁馨婷)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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