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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推6条措施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条具体措施

走访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 调研坚持问题导向直插基层

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各类会议要务实有效、检查调研要求真务实……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精神,切实整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要求。

文字材料要发扬“短实新”文风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文字材料要简明扼要,发扬“短实新”文风。向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汇报稿和一般性讲话稿控制在2000字左右,表态性讲话1000字以内;对提请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报告、执法检查报告、专项评议报告不超过3000字,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督查报告一般不超过2000字,法规案、议案的说明不超过1500字,任前陈词不超过1000字。执法检查报告、专项评议报告、审议意见、督查报告中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篇幅要超过三分之二。推行电子阅文,除涉密资料外,常委会会议(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主任会议参会人员均在电子显示器上阅读材料,会前征求参会人员意见的材料以电子邮件为主,尽量减少纸质文件资料的印制发放。

各类会议要务实有效。坚持少开会、开短会,提倡合并、套开会议。各专委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召开本系统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会期不超过半天。各专委会、工作机构开展活动前不再召开协调会、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大活动前确需召开会议的除外。科学规范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在完成法定程序、保证会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形式、压缩会期。严格控制常委会会议规模,只安排与当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调研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不干扰基层工作

检查调研要求真务实。执法检查要体现人大的法律定位,紧扣法律规定,逐项检查落实情况。要深入基层一线查看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走访座谈以交流沟通为主,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切实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直插基层、深入群众。避免在时间、地点、线路上过于集中或轮番。调研座谈会除综合性汇报材料外,一般不要求各单位提供文字材料。

立法工作要务实管用。起草法规文本不搞“大而全”“小而全”,能采用简易立法体例的,不设章节,有几条写几条。及时开展法规清理、修改、废止等相关工作。加强机关各部门的协调沟通,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建议督办要落地见效。坚持督准、督实,重点督查办理单位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督促各承办单位集中时间对法定期限内未办结的代表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任务清单,限时予以办结。公文运转要规范称呼。在公文传阅、审签中,领导干部、普通工作人员一律以“同志”相称。(全媒体记者 彭玮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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