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长沙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规范携带宠物入境检疫监管工作的公告》将于5月1日实施,携带宠物入境通关将更加便利化和人性化。新规实施后,携带入境的宠物均需提供有效的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三种情形下的宠物经现场海关检疫合格即可放行,免于隔离检疫。但每名旅客每次只可携带1只宠物,仅限于猫和狗。三种情形分别是:
来自19个指定国家或地区的宠物入境的,且宠物应具有有效电子芯片。具体为:新西兰、澳大利亚、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美国夏威夷、美国关岛、牙买加、冰岛、英国、爱尔兰、列支敦士登、塞浦路斯、葡萄牙、瑞典、瑞士、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
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猫狗宠物,具备有效电子芯片,并提供采信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
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除了具备有效电子芯片,还需提供相应使用者证明和专业训练证明。
长沙海关口岸监管处介绍,不满足上述三项条件的宠物,应当从海关总署公布的9个具备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并接受30天隔离检疫。
长沙海关提醒,目前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和张家界荷花国际机场暂不具备进境宠物隔离检疫条件,如旅客入境携带不满足直接放行条件的宠物,建议从北京首都、上海虹桥、浦东等国际机场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全媒体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林俊)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林俊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