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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超标电动自行车将无法上牌

本报4月15日讯 今天,《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电动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等。

长沙交警提醒,交警部门将加强对“电摩的”、快递、外卖三类电动车的违法整治。今天起,请市民购买、使用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因不符合国标而无法上牌,而不能上道路行驶。

长沙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在用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将采取综合施策,设置过渡期,稳妥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对在用不符合新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号牌。对未按规定领取临时号牌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查处。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动快递、外卖企业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率先使用合标电动自行车。此外,还将推动政府或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补贴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新国标实施后,长沙交警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登记管理制度,严把“登记关”。交警部门将提请政府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建设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严禁为未获CCC认证的车辆登记上牌。其次将严格路面秩序管控,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民警提醒,即日起,请市民购买、使用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避免因不符合国标而无法上牌,而不能上道路行驶。

■记者 虢灿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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