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海玲代表呼吁,规范网络游戏管理并尽快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受访者供图
“刺激、暴力、色情……网络游戏的不良内容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产生了不良影响。”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娄底新化县锄头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基地技术员阳海玲呼吁,规范网络游戏管理并尽快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
解码
网络游戏成瘾扭曲孩子“三观”
近年来,以青少年为主要玩家群体的网络游戏产业发展十分迅速。网络游戏让众多玩家休闲娱乐的同时,其成瘾性给青少年身心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网络游戏成瘾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精神疾病。研究表明,12岁到16岁的青少年是网络成瘾的高危人群,游戏成瘾的患病率约为27.5%。
“在网络游戏创造的虚拟世界里,玩家可以结婚、恋爱,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一切行为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青少年会混淆虚拟与现实,把虚拟中的一切带到现实社会。”阳海玲认为,网络游戏成瘾会严重扭曲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青少年大量接触游戏中的暴力情节,遇事缺乏现实经验和法制意识的他们,容易用游戏里的方式解决问题,从而产生过激行为。
阳海玲表示,网络游戏成瘾后果严重,“网瘾少年伤人杀人事件”不时见诸报端。据公安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中,76%的人都是网络成瘾患者。同时,监管的缺失以及丰厚的经济利益,导致网络游戏难以管控。“网络平台和游戏开发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精心设置‘陷阱’让人沉迷;游戏管控平台提供给家长一个主账号,但孩子可以一人注册多个小号,封掉一个又注册一个,这令人担忧。”
建议
尽快完善网络游戏监管立法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网络游戏的立法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他都属于针对网络而制定的部门规章类的规范性文件。”阳海玲介绍,现有的法律规制在立法层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监督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不足,很难抑制网络游戏的泛滥。
阳海玲建议,尽快开展相关立法调查和研究,加快完善网络游戏监管的法律规制。进一步明确网络游戏规制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比如,明确网络游戏运营主体的法律责任,对那些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运用不正当营销手段、设置易成瘾游戏规则的企业,必须进行引导和规范,矫正其违法行为。
同时,教育、卫生等部门和相关机构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施干预,合法地开展网瘾治疗工作。(特派全媒体记者 朱敏)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 朱敏
编辑:彭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