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辉霞)昨日,长沙市工商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在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禁止核准餐饮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对于商事主体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里新增带污染餐饮服务的申请,各工商分局和区县(市)食药工商质量监管局从即日起禁止核准。
记者了解到,这一“禁准令”发布的背景,是依据今年长沙市蓝天保卫战三季度讲评暨特护期污染防治工作动员的会议精神,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
根据通知要求,商事主体在申请核准餐饮项目时,有两种情况是不被通过核准的:商事主体设立时,住所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的,禁止核准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商事主体变更经营范围时,住所为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的,禁止核准新增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此外,涉及上述商事主体设立或变更经营范围,房屋提供者(出租者)不得为无照经营餐饮单位提供经营场所。
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可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类的经营范围包括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含茶馆服务、咖啡馆服务、酒吧服务、其他饮料及冷饮服务)、其他餐饮业(含小吃服务)、其他未列明餐饮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