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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炉

开学进入倒计时,新学期要交多少学费?8月27日,长沙市2018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出台。其中,普高省级示范一年级1376元,二年级文科1320元、理科1304元,三年级1020元;其他普高一年级1176元,二年级文科1120元、理科1104元,三年级820元。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继续实行“一费制”免收

根据通知,今秋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和杂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课本费。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此外,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民办学校按学段收费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

根据长沙市相关政策,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跟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民办学校收费按学段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费管理原则,即分为幼儿园三年为一个学段,小学分一至三年级和四至六年级两个学段,初中、高中分别为一个学段。学生在校期间的收费均按学段收费标准分学期或学年交纳;应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不得跨学年收费。

严格按审批标准收费

加大治理补课收费力度

政策规定,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住宿费方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校服费方面,明确规定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市小学校服,春、秋季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00元;中学校服,春、秋季每套不超过70元,冬季校服每套不超过110元。

根据规定,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另外,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

■记者 陈舒仪 黄京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舒仪 黄京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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