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8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长纪)长沙市纪委今天发出消息,因涉嫌严重违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陈永超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委会委员胡冬华,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陈永超,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湖南望城人,中央党校函授本科。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望城县人民检察院渎侦局长、公诉科长,望城县雨敞坪镇镇长、党委书记,望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副县级审判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胡冬华,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湖南衡南人,硕士研究生。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雨花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知识产权和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正科级)、审委会委员。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长纪
编辑:唐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