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红网时刻新闻5月29日讯(通讯员 王燕 刘平)近日,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铺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湘江南路一段有人露天焚烧纸质材料,现场浓烟滚滚,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发现李某某正在进行露天焚烧行为,立即依法进行了制止。
据了解,李某某此次焚烧的纸质材料包括一些废旧纸张和包装材料。他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只是图方便就地焚烧废弃物。然而,他的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执法人员现场对李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他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露天焚烧的危害性,露天焚烧不仅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的烟尘和气体,对空气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此次事件引起了街道的高度重视,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同时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呼吁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共同打造美丽宜居的家园。
来源:红网
作者:王燕 刘平
编辑:周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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