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谢雨婷 杨梦婷 长沙报道
为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今年以来,长沙市雨花区坚持“全覆盖、零容忍、重出拳”,以“三严三查”大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强执法防事故,持续加大“行刑衔接”,坚决打好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确保雨花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严格执法,依法查处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为落实省、市关于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精神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今年以来,雨花区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春节期间,雨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高桥街道等单位,在高桥街道新二号小区艺美造型店查处一起利用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储存点,现场查处烟花爆竹151件。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共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29箱,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非法经营1家,行政处罚1人。
严厉打击,联合查处非法经营柴油、汽油行为
为深入落实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将1674柴油[闭杯闪点≤60℃]调整为1674柴油(即柴油不再区分闪点,一律纳入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新规,雨花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交运、跳马镇等单位执法人员,在跳马镇红星大市场时代阳光大道旁的一加油点,现场查处一辆非法安装自制储油罐的黑色厢式货车。经检测,该油品属于柴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据了解,这是柴油不分闪点后,长沙市首例联合查处的非法经营柴油案。
近日,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黎托派出所、黎托街道等单位执法人员,在雨花区黎托街道花侯路与长沙大道交叉口附近一空坪处查处一无证非法加油点。执法人员现场查扣改装厢式货车1台,罐内余油约3.5吨,加油机1台。经检测,该油品闪点(闭口)<—4.2℃,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违法嫌疑人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刑事拘留。
联合查处非法经营柴油、汽油行为。
严管重罚,重拳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行为
近日,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在计划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跳马镇白竹村的某公司有3名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单位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作业(施工),并经批准依法开展立案调查。调查确认了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缴纳了罚款。
据了解,雨花区一方面持续狠抓“监管执法”,建立了安全生产执法排名“周通报、月排名、季考核”制度,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实现执法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另一方面重拳出击“打非治违”,不断创新管治模式和方法,出台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构建了群防群治的安全治理格局。今年以来,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74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03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3份,行政处罚立案7起,简易程序86起,处罚金额76.59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起。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加大对非法储存、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受理的受理、该立案的立案,依法惩治安全生产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好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持续推动雨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雨花区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红网
作者:谢雨婷 杨梦婷
编辑:王顺祥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