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3日讯(通讯员 邹瑶 朱春华)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6月30日,长沙县路口镇花桥湾村驻村第一书记王建组织开展了“法润乡村促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中,王建向村民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律法规知识,以三张图片引出三个案例并向村民群众耐心讲解身边的违法案例。“电力捕鱼是一种掠夺性的捕捞方式,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电捕是无选择性地杀伤鱼类,还可能使幸免的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畸形,而且电力捕鱼操作不当,还会危及操作者及他人的生命,法律是明令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王建向村民细致地讲解非法电鱼捕捞行为的处罚。
宣讲结束后,在场村民群众纷纷表示,普法宣讲活动形式很好、很便民,听后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知识传播给亲朋好友,共同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以后我将侧重融入‘身边人’和‘身边事’,在做好驻村工作的同时结合专业特长,经常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协助村两委调解矛盾纠纷等活动,以直白的语言和真实案例助力法制宣传走深走实,持续提升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王建说道。
花桥湾村党总支将组织文明实践站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老百姓能够在家门口听普法讲座,提醒广大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依法办事,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邹瑶 朱春华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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