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9日讯(记者 彭超)受外源性污染输入、本地污染物积累叠加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共同影响,12月10日至11日长沙空气质量将显著转差。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2年12月10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黄色(III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
一、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二、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具体措施包括:
①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
②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③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④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三、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实施工业源、移动源和施工工地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全天候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严格管控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启动国一、国二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暂停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施工工地按扬尘源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实施黄色预警减排措施。
通过上述减排措施与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
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从严查处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焚烧、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彭超
编辑:王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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