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5日讯(通讯员 何涌波)10月3日,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暮云新村陈某、周某因使用电焊作业引发火情,涉嫌违法,被天心区公安分局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10月3日16时18分左右,暮云街道暮云新村发生一起违规野外用火。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暮云街道办事处、暮云派出所等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灭火、火场警戒和调查等工作。经救援,野外用火于当日16时38分扑灭,过火面积96平方米。经查,该起野外用火系当地村民陈某、周某在使用电焊作业时引起的。陈某、周某在明知严禁野外用火且收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禁火令》的情况下,仍然使用电焊作业引发火情,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天心区公安分局对陈某、周某作出了上述处罚。
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规定,区人民政府特发布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2022年9月1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范围内的林地及距林缘100米以内区域
三、禁火内容
(一)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烧烤、焚烧纸钱、燃烧烟花爆竹、野炊等一切用火;
(二)禁止在林区内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在林区内用火的,必须经过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必要、可靠的防火措施,并提前做好灭火准备;
(三)林区内的居民、单位、学校要对子女、职工、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法规和防火知识宣传教育,禁止在林区内玩火;
(四)禁止以燃烧的方式对征用林地进行清表作业;
(五)禁止其他野外用火及开展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禁火期内各相关部门、街道应当及时增加护林力量,对入山要道、重点部位、山火高发区增派专人看守,并严格实行巡护制度,对无证进入林区的,各级护林组织和护林人员有权进行盘问和制止其违规、违章用火行为。
五、各相关街道应立即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预案,组织好人力、物力,一旦发生森林山火,及时组织扑救,将损失减到最低。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天心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电话:0731—85899817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1日
来源:红网
作者:何涌波
编辑:黄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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