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一套购房指标;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托育从业人员可领职业培训补贴......8月3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支持生育的“政策包”,降低长沙市民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
三孩及以上每孩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方案》提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托育、家政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增加1套购房指标。根据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及以上每孩可享受一次性育儿补贴1万元。
产假期满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
独生子女每年可享15天父母护理假
《方案》要求,长沙市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有关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女方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生育的夫妻除享受育儿假外,在子女1周岁以内增加10天亲子假。
《方案》还提出,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每年可累计享受15天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
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
托育从业人员可领职业培训补贴
根据《方案》,长沙将不断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市、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完成登记备案,按实际收托数1个托位1万元标准进行补贴。
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育婴员、保育师等托育从业人员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参加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的,根据不同培训种类和等级,给予每人720元至23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适时推进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管理,研究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鼓励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
推动小区托育机构试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促进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筑牢妇儿健康安全屏障
推动建设公益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
《方案》提出,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推动实现市、区县(市)均建有1个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加快推进市、区县(市)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区域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专家组。重点加强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紧缺人才培养。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加大政府投入,扩大新生儿出生缺陷相关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
规范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大不孕不育症的预防和诊治技术攻关与政策研究力度,向生育困难夫妇提供必要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严厉打击代孕、非法采供精、非法供卵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琪 实习生 孙昕 杨祎莎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