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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领导”代客户操作手机,61万元贷款不翼而飞
2022-06-28 10:59:07 字号:

长沙一男子找中介办贷款,“银行领导”上门考察资质后,他成功获得110万元贷款。结果49万元贷款到了账,剩下的61万元却没了着落。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获悉,这位“银行领导”通过手机银行APP的“受托支付”功能,把61万元转进了自己口袋,他也因盗窃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银行领导”帮忙操作,61万元贷款转没了

田勤(化名)是一名生意人,2020年5月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找了经常上门推销贷款的钱某申请办贷款。时年11中旬,钱某带了银行“专门负责信贷的领导”杨某某到田勤店铺进行资质考察。田勤提供了一套商品房作抵押,12月17日获得银行批准发放110万元贷款。

12月17日10时许,杨某某来到了田勤的店铺,表示要用申请人的手机来操作放款。田勤将手机交给杨某某,杨某某下载了手机银行APP,一顿操作下来,田勤收到信息提示,自己银行卡账户已到账49万元。对此,杨某某解释称,剩下的61万元,一周后陆续分批打入其账户。

次日,田勤收到银行放款110万的信息提示,但是61万元依然没有到账,对此杨某某回复道:“这只是银行的确认信息,余款并没有完全下发。”

田勤到银行进行确认,得知贷款已全额支付。再次找杨某某对质,才知对方实际是贷款中介,并不是银行工作人员,未到账的61万元,被偷偷转走了。盛怒之下,田勤选择了报警。

因盗窃罪,获刑十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放款当日杨某某提出要操作田勤的手机银行放款,先是以田勤名义登录手机银行APP,通过手机银行放款49万元到田勤的银行卡。然后在田勤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另外的61万元在APP发起“受托支付”,将这笔钱转入了自己的熟人账户。

杨某某还以同样的方式盗走客户李某某5万元。案发后,杨某某向田勤退赔了13.5万元,向李某某退赔3万元。

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赔偿被害人田勤经济损失款47.5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款2万元。

“最好是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办案法官提醒,如果找到中介委托办理贷款,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银行方确认该项业务中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权限,同时了解银行贷款事宜的操作流程,免得被不法分子“忽悠”,“每位公民要守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和电子账户,包括取款密码、验证码等电子口令在内的交易信息,切忌随意外传,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实习生 王奕昀 通讯员 李丹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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