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通讯员 彭漾)为有效遏制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5月27日下午14时,长沙市芙蓉区湘湖行政执法中队开展辖区内瓶装液燃气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晚报大道东湖社区湘湖一村小区,该小区人流车流密集,易产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先后深入精彩生活超市食堂,周边蒸食尚、真味优良、老长沙手工粉、德园包点等多家餐饮场所,重点对使用过期、报废气瓶,气源来源不明等违规使用瓶装燃气的行为进行了检查,要求经营业主立即整改。行动共排查餐饮业经营户2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暂扣违规气罐7个。
“安全无小事、平安大于天”,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还向餐饮场所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燃气使用安全规范与相关标准要求,同时向经营户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引导餐饮经营单位提高燃气使用中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力求为群众拧紧燃气的“安全阀”,防患于未“燃”。
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大队)提醒餐饮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燃气安全使用几点注意事项:
1.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天然气,并与之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同时索取发票。
2.用气场所应配备完好的消防设施和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3.应选购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符合《湖南省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的燃气燃烧器具。
4.不得在燃气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住人或经营。
来源:红网
作者:彭漾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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