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虚构公司经营模式,与“专业化”营销犯罪团队合谋策划,特定针对老年人群体公开宣传,以高额利息为引诱,非法集资1100余万元,涉及集资参与人203名。
“专业团队”参与,骗局野蛮生长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赖某、邝某等人共谋成立广东某康养旅游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对外宣称公司系某集团公司名下子公司,集团公司业务涉及商贸、餐饮、酒店、康养旅游、新能源、金融投资等领域,集团公司经济实力雄厚,向公司投资即可成为公司会员,除享受康养旅游、餐饮、酒店服务外,还可以获取投资金额每月2%的利息。在犯罪嫌疑人精美包装的公司外表和高额利息的诱惑下,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
为了能够达到迅速非法吸收资金的目的,找到专门从事此类业务的梁某和胡某,双方约定由梁某和胡某负责长沙公司办公场地的租赁、装修、组建业务团队对外宣传发展业务,对于吸收的资金,梁某和胡某分取20%作为两人初期投入费用、40%作为业务团队的提成、5%作为二人的提成,剩余35%再交给赖某等人。随后,梁某和胡某分别召集成员开展非法集资业务。
根据公安机关已抓获的营销团队成员李某供述,团队中大部分成员之前都有过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工作经历,手上积累掌握了大量老年人的信息资源,具有一定的市场推销专业能力。梁某和胡某专门以高额提成招募上述成员,为其开展业务,轻易获得信任让老人进行投资。
依法追诉漏罪漏犯确保司法公正
2021年3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赖某等人抓获,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检察机关报请逮捕,针对嫌疑人采用的虚假宣传手段、集资资金去向等方面的情节,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本案性质应当定性为集资诈骗罪,并引导公安机关往集资诈骗罪构罪方向进一步补充侦查取证。
针对本案中业务团队的“专业性”犯罪手段,建议公安机关对其他非法集资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核实该业务团队人员是否还参与有其他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果然,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通过其内部情报系统排查发现,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还涉嫌参与了另外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发现另外一起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也涉嫌参与本案犯罪事实。
最终,公安机关依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要求,依法追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追诉犯罪嫌疑人李某遗漏犯罪事实,并以犯罪嫌疑人赖某、李某、邝某、张某等人分别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目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已将被告人赖某、李某、邝某、张某某等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也即将开庭审理本案。同时,对于本案涉及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也督促公安机关全力追捕,也请掌握相关线索的群众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