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长沙县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以制度创新推动政府采购改革。
红网时刻新闻4月1日讯(通讯员 许建华 邓明)4月1日,《长沙县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台,以制度创新推动政府采购改革。作为全省首个政府采购40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细则,该文件对适用范围、采购意向公开、结算审计等政府采购工程全流程全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将进一步规范小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行为,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与项目建设提速。
《细则》中明确,政府采购工程原则上应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人应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供应商利用在人力资源、设备利用、材料采购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工程建设,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同时,《细则》中表示,在采购意向公开前后可同步进行立项、设计、预算编制和投资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多个环节并联办理,大大缩短经办时间,提高建设效率。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湘财购〔2021〕27号),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发改局委托长沙市招标投标协会组织行业内专家编制实施细则,并多次征求省、市级行业部门专业意见。长沙县招标采购事务中心负责人指出,要以《细则》的制定出台全力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着力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以强规范、建示范、当模范为目标,让《细则》更具针对性、实操性与规范性,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降低廉政风险,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长沙县政府采购工程系列示范文本也将相继出台,将实现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对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许建华 邓明
编辑: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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