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第40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宁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乡市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宁乡市2021年度60家“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据悉,这60家诚信商家从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电器等11个生产经营行业中产生。“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商家诚信是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前提。”宁乡市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小鹏表示,开展此次评选示范单位活动,旨在打造培育一批商品服务质量好、交易行为规范、经营场所整洁、售后服务贴心、投诉处理及时、公众消费满意度较高的经营单位,带领宁乡市各类经营单位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推动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给消费者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禹 廖建强 秦亮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