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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不是教育!手机卡号挂失不成她遭父亲打骂,法院为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03-09 15:41:42 字号:

因经常遭受父亲殴打和辱骂,33岁的冯静(化名)忍无可忍,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近日,法院依法向其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电话卡挂失不成,遭父亲殴打

事情的导火索,还得从2021年12月22日讲起。当天,冯静的父亲冯山(化名)因丢失手机,需挂失卡号。来到女儿的住处,让其帮忙挂失。

冯静电话咨询了客服,得知下班时间无法办理,将情况反馈给了父亲。冯山对此极度不满意,对女儿进行殴打、辱骂撒气,造成冯静颈部皮下淤血。第二日,冯静前往医院就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12月29日,冯静向天心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法院调查,冯静并非第一次被家暴,她从小就被父亲以教育的名义殴打、辱骂,即便现已成年,33岁的她仍然在日常还是逃脱不了被打的噩梦,但因为念及亲情,之前从没尝试过报警求助。

忍无可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1月18日,天心区法院依法传唤冯山进行问话调查,其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遂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和训诫,并告知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后果,冯山当即承认错误,并表示不再以任何理由殴打女儿。

即将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前夕,冯静联系承办法官,称念及亲情,且年关将至,想要先撤回申请,春节后再做决定。近日,冯静还是来到天心区法院请求法院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天心区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冯山对女儿长期肆意无端殴打、辱骂,是一种畸形的封建教育观念,而女儿冯静在每次遭受家庭暴力后,念及亲情而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殊不知,隐忍的结果会让施暴变本加厉。

普法:教育与家暴有何区别?

说起挨长辈的棍棒教训,很多人长大后仍是心有余悸。那么,棍棒教育是否等同于家暴,两者有何区别?

对此,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家暴子女与日常偶尔管教子女有着本质的区别,包括程度、频次、动机、方式、部位,各方面都会存在极大差异。

“即使管教子女虽然不会上升到法律追责的程度,但终究不是良策。”李健提醒,父母在教育孩子上,需要先提升自我修养,积极寻求方法技巧,辅之耐心爱心,这才是首选之道。

面对家庭暴力,如何自救?

首先,应避免正面对抗,留存证据,立即报警。受害人应尽量避免与施暴者正面对抗,注意留存证明家暴行为存在的相应证据,如遇危险,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明确告知报警事由是家暴而非一般家庭矛盾或普通的纠纷,双方应在民警见证下做笔录,并要求民警开具委托验伤单,根据验伤单申请验伤。公安机关应当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加害者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的,应当依法处理。

其次,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婚姻、家庭、心理、教育等方面的咨询,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在全国范围内,用手机或座机拨打“区号+12338”可以获得当地妇联提供的及时有效的维权咨询服务。

其三,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者可以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阐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时危险的情况,在明确具体请求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后,寻求当地政府、民政部门、妇联、居(村)委会等庇护。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通讯员 文天骄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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