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公布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遏制过度逐利行为,促进公益属性回归。新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长沙暂定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按每课时、每人次收费,其中,10人以下培训班的市区和县(市)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50元、46元;10至35人培训班的市区和县(市)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45元、42元;35人以上培训班的市区和县(市)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30元、27元。政策要求,课时收费标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要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据悉,在政策出台前,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经过深入调研,召开了18家校外培训机构及区县发改、教育部门参加的征求意见会,综合各方意见并参照省内外的收费标准,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出台了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或新课开始前 1个月收取费用。同时按周期和按课时进行收费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鼓励实施“先培训后收费”“一课一消”收费模式。
“长沙作为教育名城坚决落实‘双减’政策,促进校外培训收费规范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学生和家长减负担。”市发改委副主任易鹰表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认真落实公示制度,并及时向登记注册地教育、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下一步长沙将加强对学科类培训市场情况的跟踪监测,待市场情况稳定后,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政策。
截至11月30日,长沙市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1462家,其中正常营业357家,转为非营利性质的265家,从业人员7000人,在培学员4.5万余人。校外培训机构所收培训费用中,支出占比最大的是人员工资和营销费用,其次是房租、水电费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鑫矾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