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烈士公园纪念塔保护范围为:以塔台直角为基点,东、西、北三向延伸至最低一级踏步,南向延伸至宽坪(花坛)南沿,包含四向踏步内的树林、草坪和湖南烈士公园纪念亭。
8月24日,记者从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该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烈士公园环境秩序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告明确,禁止在湖南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内从事唱歌、跳舞、体育锻炼、赌博等一切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锻炼团队应遵守公园的时间管理规定,保证游客的正常游园环境。上午活动时间为6:30至9:30,晚上活动时间须于9:30前结束。遇重大活动日,时间另行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中还提及对违反规定者的处置:由公园管理机构移交城管、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市民怎么看呢?8月24日上午,在湖南烈士公园内,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名市民游客,绝大多数表示支持。
“支持新规执行。”带3岁孙女到公园遛弯的廖娭毑表示,“烈士公园不是普通的公园,有烈士塔,很多人过来瞻仰、纪念,吵吵闹闹的不像样子。管理严格了,我们市民在这里休闲散步也更舒适。”
9个“禁止”
《通告》中明确提出9个“禁止”,包括:
禁止在湖南烈士纪念塔保护范围内从事唱歌、跳舞、体育锻炼、赌博等一切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禁止在园内主干道、交叉路口进行唱歌、跳舞、体育锻炼等影响路面畅通和游客安全的聚集性活动。
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园内举办相亲、体育比赛、展览等各类群众性活动。公园内举办重大公益类群众性活动,须依相应规定经公园管理机构和公安等有关部门批准。
禁止未经批准在公园内开设商业和服务摊点;禁止在园内进行流动兜售。
禁止在年嘉湖、跃进湖等水域进行游泳、捕鱼、垂钓等扰乱公园管理秩序的行为。
禁止除老年人、残疾人代步车和儿童车、工作用车之外的机动车辆入园。禁止携带除导盲犬、扶助犬外的犬只入园。
禁止从事偷盗树木花草、损伤树木、践踏绿地、设置广告牌、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破坏树木支架、破坏绿化带栏杆、破坏绿化给排水等损害公共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槟榔渣、随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乱倒垃圾、乱倒废油和污水等破坏公共卫生环境的行为。
严禁噪声扰民。在公园内实施产生噪声的文娱、体育、经营等活动应远离办公、住宅区域,音量昼间(6:00至22:00)须控制在60分贝以下,夜间(22:00至次日6:00)须控制在50分贝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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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塔是公园纪念区的核心
湖南烈士公园作为长沙市最大的综合性公园,集纪念、游览和娱乐场所于一体。烈士纪念塔是公园纪念区的核心,1950年为纪念近百年来为民族的独立、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而英勇牺牲的湖南革命烈士而修建,塔内陈列有郭亮、夏明翰、杨开慧等先烈的遗像和事迹,以及湖南76000多位烈士的名册。烈士纪念塔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直以来是湖南社会各界开展纪念活动的重要场所。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