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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开展臭氧专项执法行动
2021-06-16 09:51:22 字号:

近年来,受气候条件变化、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臭氧逐渐成为除PM2.5和PM10以外影响空气质量的又一重要因素。6月1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了蓝天保卫战臭氧专项执法行动。

上午10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解放西路与蔡锷路交会口,只见执法人员拦下一辆柴油货车,通过专业仪器对其尾气的不透光度进行检测。“不透光度的检测数值是判断柴油车尾气是否达标的直接指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芙蓉执法大队大队长付强介绍。现场尾气检测得出2.20m-1的均值,远超1.32m-1的规定标准。随后,芙蓉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法》第113条和《道路交通法》第90条的规定,对当事车主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臭氧污染的高发时段一般在每年的5月至9月,汽车尾气和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在晴热高温、少风静止的天气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光化学反应就会形成低空臭氧。”该局移动源排气污染执法大队大队长钟世南介绍,为有效控制臭氧污染,执法大队联合交警部门在该时段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据悉,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进一步加大对臭氧前体物VOCs、NOx等排放的监管巡查力度,在交警开具罚单的同时,对违规车主下达《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维修治理通知书》,责令其在20天内对车辆进行维修整改。对于尾气排放不达标且限期不整改的车主,将予以曝光惩戒,确保车辆按要求整改到位、尾气达标排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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