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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妆,美丽有法”2021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即将启动
2021-05-21 15:52:51 字号:

“安全用妆,美丽有法”2021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即将启动

按照国家、省药监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54号)和《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药监综财〔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长沙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科普宣传周时间:5月24日—30日(周一至周日)。

科普宣传周主题:“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寓意:一是化妆品法规为化妆品安全和公众的美丽生活保驾护航;二是公众只有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才能有美丽的生活。)

二、宣传重点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开展活动: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全市总体活动安排

2021年科普宣传周以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为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各级化妆品监管部门联动,相关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

(一)市级层面

1、由市市场监管局主办、雨花区市场监管局承办“2021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暨‘美在星城’线上答题活动启动仪式”(见附件1),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关注化妆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由市消委主办、星辰在线承办、市化妆品安全协会和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协办“2021年长沙市“美在星城”线上答题活动”(见附件2),鼓励市民群众参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科普知识线上知识问答。

3、组织市内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集中统一参加5月26日国家局举办的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质量安全”为主题的网络公益培训线上直播课程。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分模块进行听课。

4、配合省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5月25日,配合省局参与“湖南省化妆品高质量发展论坛”活动;5月27日,配合省局参与公众预约参观化妆品监管注册备案检验机构;5月28日,配合省局参与指定生产企业的对公众开放活动,接受公众预约进入企业参观;5月30日,配合省局参与“爱肤日”及科普大讲堂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

(二)区县(市)级层面

根据宣传周的统一主题,举办宣传周启动仪式;结合本地区特色,组织开展“爱肤日”现场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开放、科普大讲堂、儿童用妆知识宣讲等活动;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在辖区相关平台和公共场所宣传播放科普宣传视频;向公众发放宣传周科普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配合省、市局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

(三)社会层面

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宣传周主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动员和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美容美发机构、批发贸易市场,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深入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和化妆品安全使用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宣传周各项联动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实施科普宣传活动。同时,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的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

(二)注重材料审核。高新区、各区县(市)局在开展活动期间,要加强对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三)加大宣传力度。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围绕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科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与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官网以及微信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努力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省局官网开通宣传专栏,各区县(市)局可积极投稿。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科普宣传周期间举办的任何活动均不收取费用,以保证活动的公益性。同时,在封闭场所举办的相关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

(五)及时总结成效。高新区、各区县(市)局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4)发送至电子邮箱22579757@QQ.com。联系人:赵芳,电话:0731-88635451;联系邮箱:22579757@qq.com。市局将对各地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对在省局专栏投稿采用率高的区县(市)局通报表彰,对其中有突出示范效应的宣传活动向省局推荐。

附件:1. 2021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暨“美在星

城”线上答题活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

2. 2021年长沙市“美在星城”线上答题活动方案

3. 2021年长沙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推荐表

相关附件:

长市监通知〔2021〕41号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科普周方案.pdf


来源: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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