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税务局组织300多家机动车生产、经销商培训《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最新操作规范。
红网时刻长沙5月19日讯(通讯员 朱艳 杨文哲)5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宁乡市税务局组织300多家机动车生产、经销商就新版《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最新操作规范,开展了培训。
“机动车销售方分为三种类型:机动车生产企业、机动车授权经销企业、其他机动车贸易商”“某汽车4S店将库存车辆销售给消费者,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该4S店将库存车辆调配至集团公司下属的其他4S店用于其对外销售的,则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宁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谢特斯从不同类型企业的视角出发,结合不同实例,系统讲解了机动车销售方分类、机动车发票种类和区别、开具发票时的注意事项等11个方面的内容。
“以前开具发票,需要将机动车车辆信息一一手工录入,稍不留神就可能出现数据填写错误的情况。”珈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财务人员谭素纯介绍,“而现在通过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能立刻获取购进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只需进行信息核对就行了,准确又高效。”
此次培训内容还拓展讲解了车主网上申报车购税,进一步延伸机动车发票的自助使用范围,重点介绍、推广了车购税的网上办税渠道,让车主购车后不出销售门店就能够办理完后续的税务事项,车购税业务做到了一次也不用跑。
“我之前一直没搞懂发票要怎么开,车主问我怎么开发票,我也不晓得。现在我可以教车主开发票,也顺带提升我们4S店的服务,说不定还能多卖几辆车呢!”培训会后,湖南中拓瑞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办税员胡宇开心地说道。
宁乡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出台的各项税费政策不断细化和优化,纳税人和缴费人将获得更加便利的服务。税务部门将持续以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为中心,强化党史学习教育,宣传、落实好各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朱艳 杨文哲
编辑:蒋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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