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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条例》实施近2年 长沙:不文明养犬的少了 办证、拴绳的多了
2021-04-24 10:39:29 字号:

《养犬条例》实施近2年 长沙:不文明养犬的少了 办证、拴绳的多了

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前庭后院”设计的犬舍。   任杏梓 摄

5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遛狗不牵狗绳、不佩戴狗牌将被视为违法行为。而在两年前,《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简称《养犬条例》)就已正式实施,长沙犬只管理、犬只留检场所等建设情况如何?4月23日,记者进行了走访。

45760只狗登记上牌

长沙的犬只到底有多少?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犬只饲养数量约40万只。其中,严格管理区内约15万只。

2019年5月1日,《养犬条例》开始施行,长沙公安机关推行养犬许可网上申请及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设立96个养犬许可免疫便民服务点。

截至2021年4月23日,全市共受理养犬许可申请48850起,审核通过45760起。记者对比发现,截至去年5月8日,全市仅有7119只狗取得犬证。

已处置涉犬警情8000余起

走访中,多位市民表示,现在,市民文明养犬意识增强了,办证的、溜犬牵绳的多了,许多犬患得到了有效的整治,但还是有少数人我行我素,“应该加大处罚力度。”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刘卫平坦言,《养犬条例》中针对违法养犬行为的大多数处罚,都明确了“递进式执法”的方式,比如,针对未用犬绳牵领犬只、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情形,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扣押犬只,“公安机关首先得责令违法养犬者改正,如果对方拒不改正,才能罚款、扣犬。”

《养犬条例》实施近2年以来,长沙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违法养犬行政案件570起;及时处置各类涉犬警情8000余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养犬行为5000余起。

对于即将实施的《动物防疫法》,刘卫平称,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犬只免疫、犬只办牌、流浪犬的收管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要求,为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探营

进了留检所,狗狗过上幸福生活

留检场所未到位,此前一直是长沙治理犬患问题的一大症结。目前,长沙十个区县市通过自建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均已建好犬只留检场所并配备了专业犬患处置队伍,可接收、检疫和处理弃养、流浪、扣押、没收的犬只。

3月24日,三湘都市报记者走进位于长沙县果园镇的雨花区、天心区犬只留检场所。这里临山而建,环境清静,刚走进门即能听到此起彼伏的犬吠声。场所内设有接待区、隔离区、收置区、无害化处理区。

收置区是狗狗的临时住处,这里暂时设置了50间犬舍,每间犬舍15平方米大小,采取“前庭后院”的设计。负责运营该留检场所的负责人汪文渊介绍说,为避免狗狗打架或传染疾病,会根据狗狗体型、性格等分开“居住”,3到5只一间。狗狗“餐标”13元一餐,一日两餐,含狗粮、鸡肉罐头等,定期还会有“零食”。

“一进留检所,可以说狗狗过上幸福生活。”汪文渊说,目前,场所内有近500只狗狗,基本是流浪犬,少数是公安机关扣押的违规犬。狗狗进来后,首先要拍照建档,随后体检,再送往隔离区做7至15天的隔离观察,若身体不健康会送至康复室的隔离“病房”进行治疗,直至病愈。由于流浪犬大多是弃养犬,在性格方面可能会有攻击性或者怕生等变化,工作人员会通过专业手法与其亲和,并对其进行训练,矫正性格,直至易于与人亲近。

“我们3月收进来30只,但只领养走了4至5只。”汪文渊呼吁,广大爱犬人士以收养代替购买,可联系全市各犬只留检场所领养狗狗。

延伸

走失、扣押的犬只该如何领回

《养犬条例》规定,对经许可饲养的走失犬只,养犬人在15日内可领回。犬只被依法扣押的,养犬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犬只留检场所领回。养犬人逾期不领回的,视为放弃,按照无主犬处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介绍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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