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底开始,一场针对网络餐饮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网剑行动(2021)”在长沙市展开。记者4月23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这期间累计检查入网餐饮服务单位2512家;以订单量大的“网红”食品、较高风险食品原料、一次性餐具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221批次,抽检结果后续将及时公示;针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5份,下线入网餐饮服务单位28家,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案件21件。 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揭示了网络餐饮市场的乱象。监管部门的强力监管,向经营者传递着一个信号: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不要心存侥幸,赶紧整改,以免挨罚受处理。
使用过期原料被立案
望城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专项检查中,发现一家餐厅厨房的操作台上,摆放的已开封的“椒麻粉”超过保质期。 浏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列入订餐平台热销榜的一餐厅,进行线下实体店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米加工制作米饭。两名当事人均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被立案调查。
合法经营提示:
餐饮经营者要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执行原料控制、过程控制要求,在加工制作餐食前要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调味料等是否存在过期、变质等情形。
宁乡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网剑行动”。
没在平台公示菜品原材料名称或可罚至3万元
“网剑行动”期间,宁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早餐店进行线上线下核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网上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合法经营提示:
很多餐饮单位只看到外卖平台的生意,没想起自己入网销售的义务。其中一点就是要按照法定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公示的内容包括: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公示登记名称、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必须保证公示的信息真实、准确、清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比如有的经营者转承了他人的网上店铺,应及时将原经营者的证照信息撤下,重新上传自己取得的证照信息。入网商户未履行上述信息公示义务,或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芙蓉区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外卖商家。全媒体记者 周辉霞摄
厨房环境脏乱差被罚300元
芙蓉区市场监管局在对一粉店的实体店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场所内环境未保持整洁,责令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芙蓉区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宁乡市市场监管局对网络订餐平台上月销量5500多单的一家外卖实体店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现场环境卫生较差、厨房面积狭小,功能布局不合理,三防设施不齐,食品原材料乱堆放、餐饮具未消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情况通报网络订餐平台。
合法经营提示:
越来越多的餐饮店关闭了堂食,开起了“纯外卖”店,一些被曝光的外卖店现场环境可谓触目惊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网络餐饮应坚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原则,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和设备,且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要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工作,防范细菌、病毒引起的生物风险,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不能提供进货相关凭证被立案调查
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一家公司时,该公司现场未能提供食品原材料的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在责令整改无效后,依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合法经营提示:
入网餐饮商户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从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还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辉霞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