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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佑有方 “芙蓉花蕾”尽情盛放
2021-01-28 17:30:40 字号:

护佑有方 “芙蓉花蕾”尽情盛放

红网时刻长沙1月28日讯(见习记者 王杨)联合所有力量,呵护芙蓉区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芙蓉花蕾”品牌的寓意。近年来,长沙市芙蓉区依托“芙蓉花蕾”工作室,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社工+社区+社会”模式,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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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4日,芙蓉区检察院“芙蓉花蕾”工作室正式授牌成立。两年多来,一直承担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未成年人法治德育教育宣传等工作职责。协同芙蓉区的公安局、法院、共青团、关工委、社区、学校、心理咨询机构等衔接配合、共同合作,实行捕、诉、监督、预防、教育工作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关注心理健康 引导快乐成长

开展各类亲职教育和未成年人帮扶教育活动是“芙蓉花蕾”工作室的职能之一,“我们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和宣传预防的作用,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关爱机制,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出贡献。”芙蓉区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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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团委联合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团委、芙蓉区妇女联合会、“芙蓉花蕾”工作室共同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场辅导,组织8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参与。

活动中,大家通过游戏、讨论、分享等寓教于乐的形式,积极融入群体,分享学习心得,探索人生价值,发现家庭责任。

“在老师们的引导下,我通过思考那些闪光时刻与自己性格、人生宣言之间的关系,逐渐认识到自己每一种行为都显示了自己的价值观。当我厘清并定义出正确的价值观后,我懂得了要做出正确、有价值的选择,我的生活更加变得快乐和有意义了。我再也不会回到过去,不计后果胡乱作为了。”一名学员说。

打造全流程办案模式体现人文关怀

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的背后,离不开芙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深入分析,总结摸索出的办案模式,离不开与多部门联系协调,制定出的制度规定与工作机制。

2019年4月,时值初三的小花(化名)到公安机关报案被监护人老刘(化名)性侵犯。2019年12月,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向芙蓉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处被告人老刘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

在这起案件中,“芙蓉花蕾”工作室遵循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原则,针对被害人的心理状态,加强与妇联、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合作,邀请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心理疏导;针对被害人母亲开展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提升其监护人的养育方式;2019年-2020年,对小花一家提供司法救助金共计4万元,帮助其渡过经济困境。2019年中考后,小花顺利进入某艺术院校学习。2020年3月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官与妇联干部专程上门为小花送去防疫和生活物资。2020年11月,经芙蓉区检察院支持区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2020年12月30日,芙蓉区法院撤销老刘的监护权。

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安宁。2020年7月7日,芙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联合区法院、公安、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建立湖南省首个由9部门联动合作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

“该中心的成立,是集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被害人、预防犯罪于一体的全社会参与、全系统联动、全过程关护的新举措,通过9部门紧密合作,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均全说。

检察官带来“及时雨”师生共享“法治大餐”

除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执行监督、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诉讼等领域,“芙蓉花蕾”工作室坚持教育与保护并重,增强辖区内教育部门广大教职员工的法治观念,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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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0日,为普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艳侠来到马坡岭小学,同芙蓉区教育系统的60余名教职工分享了 一堂栩栩如生的法治课。

徐艳侠介绍了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整体框架、具体内容、新旧法条对比,重点分享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身安全、受教育保障等内容。讲座中,徐艳侠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回应解答,大家一起探讨交流。

讲座结束后,教职工们纷纷表示:“真是一顿内容丰富的‘法治大餐’,我们会从建立健全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从业查询、学生欺凌防控工作、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工作、强制报告等相关制度方面部署工作,大家共同努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来源:红网

作者:王杨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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