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即将步入尾声,12月31日前,还有一件关乎你明年收入的事情,那就是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千万别忘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0号)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为什么要每年进行确认?
因为有一些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发生变化,需要进行更改。
哪些情况需要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举个栗子
夫妻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扣除比例需要更改。
再举个栗子
如果有住房贷款还清、租房终止、老人去世等,这些情况都不能再申请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怎样确认专项扣除信息?
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后,点击热点专题“开始确认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啦”,然后选择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开始确认各种信息了。
来源:长沙税务
编辑:蒋雨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