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12月24日讯(记者 彭超)受外部输入和本地极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从12月24 日02时开始,截至今日13时,长沙空气质量已经持续12个小时重度以上污染。经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0年12月24日14:00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III级响应措施。
根据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气象台预测,明日仍维持重度污染,白天部分时段中度污染;后天(26日)中度污染,短时重度污染,预计整个重度污染过程持续48小时以上。根据《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符合黄色(III级)预警启动条件。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在全市工业企业落实错峰生产、限产措施,减少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工业排放量。严格落实所有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工地停止渣土施工和运输、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措施。城市道路按照常规应急处理每日洒水降尘不少于3次,针对重点区域增加洒水降尘1次以上,保证道路无积砂、积泥、积尘。
全天24小时禁止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通行,并对以上区域内的其他货运车辆进行严格管控;启动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汽油车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内交通限行措施;突出“东西向禁桥隧、南北向禁干道、重点部位禁区域”三个层面,加强对城区高污染排放车辆通行管控;开展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行驶;京港澳高速穿长沙城区段沿线喷雾降尘装置全面开启。
严禁全市范围内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等;严格执行“五个一律”工作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每日对工业企业开展巡查执法,工业企业未进行密闭作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的立即依法停止生产;每日对餐饮油烟污染、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和露天烧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散煤等情况开展巡查。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暂停中小学户外体育课。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来源:红网
作者:彭超
编辑: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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