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应按照合同约定每月定期还款,但长沙贷款人黄某某却长期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宣布,立即启动房屋拍卖程序。黄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果严重,立刻将逾期欠款偿还至法院专案账户。这是长沙市首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还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例。
近年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贷后管理力度,通过多手段、多渠道严控逾期贷款,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绝对安全。自去年来,该中心集中清理了28名长期拒还、恶意拖欠的借款人,分批次进行了诉讼,坚决收回逾期欠款,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利益。
同时,该中心对逾期情况分类处理,特别是对于今年1至6月疫情防控期间所产生的逾期贷款,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不算逾期、不计罚息(含复利)、不报征信,共计免除8148名借款人罚息(含复利)60100.43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文 赵洁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