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9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长沙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陈泽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泽珲违反政治纪律,私自从国(境)外购买、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长期阅看、私藏,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涉案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通过年龄造假为本人谋取任职方面的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法占用农用土地建私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减免土地使用税费、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陈泽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目无法纪、擅权妄为,私欲膨胀、疯狂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泽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吕周阳